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财经资讯
建筑面积新规7月实施 今后飘窗都要算入产权面积
2014-07-24 08:51:16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东南网7月24日讯 送飘窗、送阳台、送地下室、送挑高露台……赠送面积,相信很多购房者对此都不会陌生,送面积已然成为福州开发商普遍的营销手段,但此举也将成为历史。

  近日,国家住建部发布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新规自7月起正式开始实施。相较于旧规,新规变化较大,其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比如,飘窗、阳台、双层挑高露台、地下室都要算入实打实的面积。

  对此,福州房产专家表示,此举不仅能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也能让产权更加明晰,更是保护了购房者的利益。

  阳台至少算一半面积

  新规实施后,阳台、飘窗、地下室等部分设计,也将有更细化的面积计算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明确要求,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这是新规变化中的一大亮点,因为旧规中飘窗是不算面积的。

  另外,新规要求,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而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则按照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而在旧规中,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来计算。

  而在地下室方面,新规中,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责任编辑:池文娟】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