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财经资讯
三隆地产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高息收取“认购金”
2014-07-22 09:04:46  作者:周锡银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对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林经理说,楼盘的具体开盘时间,三隆方面正在商议,近期将会公布。

  市房管局:三隆地产此举违规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能否提前公开“认购”,收取认购金?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我省相关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举行任何展销活动”。

  福州市房管局相关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收取认购款,属于违规行为。

  对此,福州中银律师事务所郑少芬律师表示,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提前收取认购金等方式,是违规操作。至于开发商是否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事,他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难以界定。

  他提醒,市民在购房时,应了解所购房屋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以保障自身权益,切勿因小失大。

  (海峡都市报记者 周锡银 见习记者 郑靓)

【责任编辑:蔡晨烨】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