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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隆地产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高息收取“认购金”
2014-07-22 09:04:46  作者:周锡银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榕多个楼盘 没预售证却先收钱

  记者从福州市房屋登记交易中心查询得知,福建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今并未取得侨城华府16号楼的预售许可证。

  而从魏女士给记者出示的一份“协议书”上,记者看到了这些内容:一、魏女士自愿认购甲方侨城华府16号楼住宅,面积约92.43m,认购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二、双方同意自乙方认购款交付之日起至预售许可证取得之日止,魏女士认购款按每月1分计息。认购款可作为首期房款,其利息累计后直接从所购房屋总价里抵扣。三、乙方交付的认购款不得中途收回。

  记者调查发现,除侨城华府的“1分息”外,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提前收取认购金的楼盘并不少,位于闽侯的一家大型楼盘推出预约即享20万优惠,仓山区的一楼盘也推出存1万抵3万优惠。而在福州市房屋登记交易中心网站上,都查不到这些楼房的预售许可项目信息。

  开发商坦言:是向“准业主”借钱

  昨日,记者联系了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相关负责人。

  销售部高经理表示,回馈“1分息”,是为了让业主放心,在开盘前向业主收钱,其实是一种借贷的形式。“10万元是公司以房子为抵押向业主借的款。”高经理说。

  另一位销售部经理林先生则表示,回馈1分利息的原因在于他们提前公布了房价,而这个价格不会在开盘时有较大变化,如若开盘时出现更低的价格,已签协议的业主也将按届时的最低价购房。她还表示,认购协议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签订的,“我们在协议里写得明明白白,利息也会以现金的形式抵扣房款,消费者要是觉得不合适,可等开盘后再行购买。”

【责任编辑:蔡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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