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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修正《广告法》 手机广告引社会广泛关注
2014-02-26 23:40:33  作者:江海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禁向手机发送

  广告新规需细化

  垃圾短信广告严重妨碍了市民的正常通信,为此,《草案》中明确,要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的要求,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广告。这意味着,国家将从法律层面界定了未经同意向用户邮箱发送垃圾短信和邮件属于违法行为。

  但在昨日的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表达了疑虑。“法律条文很好,关键要看如何执行。”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表示,没有运营商和广告主,商业短信商别说赚钱,连生存都是问题。之前商业短信屡治无效,一个原因就在于运营商、广告主以及群发公司三方的利益纠葛,所以首先需要从电信运营商这个角度进行过滤,因为这些短信想要发出,就必须通过电信运营商。其次才是消费者接到了这样的广告应该向谁举报、归哪个部门管、怎么罚、罚多少等,这些也是应该明确的。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无论是使用运营商提供的合法网关,还是利用短信卡群发短信,短信都必须经过运营商的服务平台才能实现发送。因此只要运营商肯下点工夫,管理并不难。但群发公司每发出一条短信,运营商就会有几分钱入账,而定制群发服务的客户动辄就要发百万条短信,这对于运营商而言是一笔巨大的额外收入。另者,现在运营商的分销点一般都会有业绩压力,而正常渠道很难完成,通过与短信群发公司合作,不但能轻松完成任务,往往还能创收,这样的利益之下,他们对短信群发公司当然不排斥。所以,要打击广告短信,首要的是运营商层面。

  另一方面,短信群发公司的巨大利益也让他们对运营商“难舍难分”。毕竟,如果群发公司能寻找到企业级的短信接口,也就是能在运营商那里买到通道,就会成为一级代理商,利润非常高——一级代理商的短信买入成本一般为每条1分钱多一点,之后再以每条高出一两分的价格转手卖给次级代理商,让他们做市场推广。考虑到不少大客户发送的短信广告都在千万条以上,群发公司只要有这样比较稳定的客户群,年利润上百万元没有问题。这样的背景下,他们会尽力维护运营商的关系,保持发送渠道的畅通。

  此外,林律师也担心,广告法的新条款可能再次落后于现实。“现在福州许多人都用智能手机,智能手机用户会下载很多免费应用(APP),但里面可能附带很多接收商业广告的程序。这在此次的《草案》中没有提及。所以我认为新条款还是跟不上时代的脚步。”林律师表示,这还没有算上目前流行的强行向市民发送广告的“伪基站”问题。因此,要治理好手机营销广告,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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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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