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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缺细则 遇纠纷成车企推诿理由
2014-10-16 09:25:10  作者:徐昕昀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新《消法》规定,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新《消法》还规定对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举证责任进行倒置,消费者不用承担举证责任,减轻了消费者的维权时间、经济成本,避免了鉴定难、成本高、不专业等汽车维权难题。

  为此,省消委会去年还专门成立了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汽车专业委员会,为消费者提供咨询、调解、鉴定等帮助。

  (东南快报见习记者 徐昕昀)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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