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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32万农民抱团闯市场 合作社三年增一倍多
2013-10-24 11:56:12  作者:谢充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翟印礼解释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和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不管是在组织构成上、所有制结构上,还是在收益分配上、管理机制上都有新的特点,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产物。今年中央“1号文件”也将农民合作社地位和作用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

  记者了解到,从世界范围看,最早的合作社是1844年为应对零售商盘剥,英国罗虚代尔镇28名纺织工人组建成立的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之间也从分散走向联合,并从局部地区的联合发展到国内乃至国际间的联合。1946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成为获得联合国咨询地位的非政府性机构,目前国际合作社联盟有来自120多个国家的240多个成员组织,代表着7亿多合作社社员。

  福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展于90年代中后期,多数是以合作为前提、以产业为依托发展起来的,涉及农村经济的多个行业和服务领域,但快速发展则是在近几年。据统计,2007年底,我省登记的农民合作社仅有529家,但到2010年底,全省登记量达7637家,比2009年增加3202家,成员出资总额达143.25亿元,而近两年的增加量则更大。

  破解“最后一公里”农产品节省成本一两成

  福州一些超市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民合作社的不断涌现对促进我省农超对接向纵深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记者了解到,自2009年以来,我省有关部门每年举办两次全省性农超对接会及多场果蔬销售对接专项活动,到去年为止,共对接超市360家次、农产品基地及专业户750家次。不过,记者也调查了解到,每次对接会参与的主角都是规模生产的农产品企业,而真正农民的蔬果等产品却无法与超市展开“对话”。“从食品安全、供货规模等角度考虑,此前多数超市在对接时都更多引入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经过相关部门认证的产品。”福州不少超市的相关人士说,小农户生产的农产品一方面产品质量较难把控;另一方面,他们生产规模小,能供应给超市的产品少,所以对超市来说无法节省成本。

  福州家乐福超市相关负责人说,不过,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联合起来成立合作社,就解决了此前生产供应规模过小的问题,同时很多超市也都专门组建了直采部门,比如该超市就成立了蔬果农超对接中心,专门负责农超对接项目及农产品质量的管控。

  在这一背景下,福州各超市从农民合作社直采的蔬果也大量增加。其中福州家乐福超市表示,今年其采购中心在福建与12个农民合作社的6.4万户农户展开了直接合作,采购了1000吨蔬果及干货,金额达1250万元。今年前三个季度,该公司在全国直采的农产品也比去年增加8%,使直采的蔬果等占到了整体农产品采购量的28%。福州永辉等本土超市则称,其直采的农产品占到了整体的60%以上,这一占比还会不断扩大。

  翟印礼说,农产品直接从田地到零售终端可实现多方共赢,以往农产品进入零售终端,流通成本占了相当大一部分。比如原本2元的农产品,从经纪人到批发商就变成了2.2元,批发商到批发市场后变成3元,随后再进入超市供应商又增加到4元,最后到消费者手里是5元,所以“最后一公里”导致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而农产品直接从农户到零售终端无疑就节省了中间费用,其中农民不会遭遇过大的压价,超市也可降低采购成本,消费者则能买到更便宜、更新鲜的农产品。

  福建农业部门对示范农民合作社的调研显示,农民在成为合作社成员后,生产投入品成本可节约10%至20%,产品流通成本可降低10%至20%,销售价格可提高10%至15%,这样成员收入就可比非成员农户高出20%以上。另外,对城市消费者来说,这种对接产品也可便宜15%至20%。

【责任编辑:蔡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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