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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全新国标“升级” 大灯不能再随意改装
2012-09-04 10:32:46  作者:江海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记者昨日采访市区部分车辆美容店后发现,正规的商家已经不再提供不符合标准、亮度偏高的改装用大灯,但是,部分“闪烁”的灯具仍在销售。

  记者观察发现,这类在售的“闪烁”灯具有的是安装在原有车型后窗高位刹车灯的位置,有的是安装在车辆前雾灯的位置,在行驶的时候闪烁。商家普遍认为,这类灯具对通过年检没有什么影响。实际上,由于“闪烁的效果容易被看见”,他们还将其作为“更安全”的产品推荐给车主们。但是,按照新国标,这些会闪烁的灯具其实是不允许安装的。

  改车辆标牌傍名车行不通

  明明是国产车,硬要贴上一个高档进口车的商标,这一行为在榕城某些品牌的车主中很常见。

  部分车主买了国产车或低价车后,为了“面子”,便通过改变车辆标牌的形式,把车变成进口车或名牌车。如果改装到位,几乎能收到以假乱真的效果。

  此外,还有些高档车,也对自身的车标进行改装。如在原车标位置钻孔,然后安装一个竖起来的车标,车主觉得这样看起来“更高档”。

  还有少部分高档车的车主,由于自己的高档车是在国内合资工厂生产的,按规定有中文标识,如“华晨宝马”等,他们就把“华晨”两个字去除。

  不过,以后这种做法行不通了。根据新国标,对机动车改装或修理时,不允许对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零部件编号、产品标牌、发动机标识等整车标识进行遮盖(遮挡)、打磨、挖补、垫片等处理及凿孔、钻孔等破坏性操作。

  (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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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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