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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青菜收购价最高降七成 部分青菜零售价跌破1元
2012-04-13 10:13:59  来源:东南网  【字号

  商户卖菜太便宜还要受罚?

  “芹菜以一斤1.3~1.5元的价格出售,批发市场却以瞒报价格为由,对商家处罚200元。”近日,福州海峡蔬菜批发市场多位批发户致电本报968111热线反映,批发市场该行为太不合理。对此,批发市场也是满腹苦水:“批发市场向商户按交易额的5%收取管理费,可不少商户却长期瞒报价格,偷漏管理费,对商户进行罚款为的是维护市场秩序。”

  胡先生说,他在福州海峡蔬菜批发市场卖调料,该批发市场对经营户按商品交易额5%收取摊位费。4月10日他以1.5元/斤的价格将一批(200多斤)芹菜卖给外地的客户,并按照1.5元/斤的价格打交易单。可在出该批发市场大门时,工作人员却拦下货物说,1.5元一斤的价格太低,低于2元/斤的市场价。最后,胡先生被罚款200元。

  该批发市场另一批发户张女士也称,近日她以1.3元/斤的价格卖出一批芹菜,该批发市场同样以“偷漏管理费为由”对她罚款200元。“芹菜是0.8元进货,运到该批发市场卖1.3元,交易单打的是1.5元,可市场还是说交易单上价格太低,管理费要以2元/斤来计算。”张女士说,该市场做法非常不合理。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闽侯南通的福州海峡蔬菜批发市场。该批发市场相关负责人称,市场的主要经营收入是向经营户收取的管理费。可在该市场的调味料区长期存在商户对交易金额进行瞒报的问题,比如,菜明明是以2元的价格销售,却报1元,这样就可以少缴纳一半的管理费。

  该负责人称,由于该市场对菜价进行了电脑监控,还有市场管理人员到市场巡查,出现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交易单,多是商家瞒报价格。若市场纵容每个商户对交易金额进行瞒报,市场根本无法经营。对批发户进行处罚,目的是维护市场秩序。

  (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丽萍 黄孔瑜)

【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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