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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的规定真霸道 货物全丢才赔丢一半不赔
2011-03-21 23:11:57  作者:周元强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先签字后验货;全丢才赔,丢一半不赔;任何人都可随意签收……21日记者获悉,随着网购的日趋火爆,快递、物流业投诉成为新热点。

  货物部分丢失竟不赔

  31日,消费者包先生向晋安区工商局12315台投诉称,去年1221日他通过福州一家快运公司,将一批物品从银川托运到福州,运费为1580元,另加保价费80元。201116日,他在提货时发现包裹破损,当场开包检查发现保暖内衣少了32件,背背佳护腰少了3个,价值1048。包先生遂要求快运公司赔偿,但遭到拒绝。快运公司的理由是,根据公司规定,只有货物全部丢失才予以保价赔偿,丢部分物品不赔。

  晋安区工商局12315台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货物丢失或全部损毁的,如有保价,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货物全部价值的比例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因此,消费者要求快运公司予以保价赔偿是合理的,至于快运公司关于“货物全部丢失才赔,部分丢失不赔”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甚至可以说是最霸道的霸王条款。经调解,快运公司同意按照保价赔偿。

  “鉴于该快运公司的做法已经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工商部门已经立案调查,并视情况责令商家改正、处以罚款等。”该负责人昨日表示。

  事实上,包先生碰到的问题,只是众多快递投诉中的一个。昨日记者从市区多个消委会了解,随着网购的火爆,有关快递、物流方面的投诉已经成为一个热点,投诉内容主要有:快递成慢递、寄送物品被冒领、物品丢失或损坏、物品丢失不赔偿等等。

  “快递纠纷之所以越来越多,除了跟行业不规范有关外,也跟一些快运公司设定的霸王条款有很大关系。”多位消委会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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