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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房屋租赁市场仍有乱象 租客盼新规带来改善
2011-01-23 22:48:09  作者:徐小杰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下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规中有关禁止房东随意涨房租,禁止“拼租”“群租”等内容,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记者近日走访榕城房屋租赁市场发现,不少租房者希望《办法》的出台能有效防止群租、分割出租及“二房东”的存在。

  群租分割出租常见 房屋安全存隐患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外界普遍将这一规定解读为“禁止群租、分割出租”。

  记者走访榕城房屋租赁市场发现,房屋群租、分割出租的现象较为常见。多家房产中介机构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类似房源占全部房源的一成左右。城区老旧民房、一些未经装修的新房和部分大学附近的小区, 都是群租、分割出租较为集中的地方。

  南新房产湖头分店员工陈琰强告诉记者,利益的驱动和部分低收入租房者的需求,共同催生了房屋的分割出租市场。“比如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房东会用精钢板等材料将房间割成六间到七间。”简单分割过后,房东的收入立刻见涨。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房东每月可以多赚六七百元房租。

  陈琰强介绍,分割出租确实存在一些风险。一些房东擅自改变房屋的水、电、气线路,房屋居住密度过大,无法保障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条件。

  记者发现,相对分割出租来说,群租现象更为普遍,群租主要以“员工宿舍”的形式存在。招宝网超平西湖店店长杨川介绍,很多公司都会租赁民房用作为“员工宿舍”。“普通的民房里摆上几张架子床,容纳的人数便可以增加一倍。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住上七八个人是常有的事情。”杨川说,这类员工宿舍主要存在于一些老旧的小区和未装修的新房内,比如东街口附近的一些老旧小区和铜盘路一带的新楼盘内,都有不少这样的“员工宿舍”。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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