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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网拍房产未腾空 放弃后迟迟未收到法院退款
2014-12-27 14:36:23  作者:罗文伟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律师说法】

  保证金应归还

  双方都有责任

  “按照规定,扣除差价之后剩余的3.9万元,法院是肯定要退还给蔡先生的。当然,这件事发展至今,蔡先生及金坛法院均有一定的责任。”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郭丰律师表示。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进行拍卖之前,均会提醒竞拍者进行先期的现场勘验,但蔡先生并未提前到江苏实地勘察房子,而是竞拍后3天才赶去查看,对待此类大宗交易,确实不够谨慎和稳妥。而法院方面,既然房子已经查封进入司法程序,就应着手将之清空。虽然没有相关规定,法院需标明房子的居住状态,但从道德义务上讲,法院也应告知竞拍者这方面的信息。

  (海都见习记者 罗文伟 海都记者 魏暾)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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