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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违法被拍将被记分 详解哪些行为会被记分
2014-12-01 07:12:07  作者:李琼  来源:福州晚报  【字号

  福建省交通违法记分的历史变化

  记者了解到,2008年,省公安厅制定了《福建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在处理“监控违法”时,无法确定驾驶人的只处罚、不记分;能确定驾驶人的,按规定处罚和记分。涉及营运客车的,通过营运单位确定驾驶人予以处罚和记分。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当时我省高清监控设备数量较少,大部分情形无法确认驾驶人,2012年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要求除对客(货)运、危化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监控违法”,应通过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确定驾驶人,按规定处罚和记分外,对其他车辆“监控违法”只处罚、不记分,确保了全省“监控违法”处理工作的统一。同时开发建设了“福建省网上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信息平台”,实现了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本省籍机动车“监控违法”的网上“一站式”处理和缴款。

  福建省实施交通违法记分管理时机成熟

  “近几年,福建省公安部门加大投入,基础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各地高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数量不断增加,为非现场情况下确认驾驶人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傅仰余表示,目前福建省实施交通违法记分管理时机已成熟,严格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管理势在必行。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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