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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取消商品房限购 家庭购买首改房按首套房认定
2014-09-23 07:40:44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签约贷款办证无需提供

  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意见》明确,在本市范围内取消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在全市范围内购房办理签约(网签)、贷款、产权登记等手续时,无需提供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金融机构在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

  各商业银行要增加住房开发贷款供应,优先保障普通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合理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开发贷款授信审批效率,对达到授信条件的开发贷款,及时发放,促进增加房地产市场供应。

  各商业银行要优先满足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贷款需求,不压单、不压贷。异地购房者可以在购房所在地商业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各商业银行应当支持。

  对在建或已预售的房地产项目出现资金风险的,建立政府、房企、银行、承建商的合作协调机制,通过重组等手段实施帮扶,促进项目建成销售,化解风险。

【责任编辑:朱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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