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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将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 加快安置房建设
2014-06-28 08:16:07  作者:李晖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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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福州城区 门槛或将降低

  海峡都市报6月28日讯 昨日下午,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一场特殊的“考试”,分别就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旧屋区改造等专题召开询问会。“考官”是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而“考生”主要是福州市市直单位的“一把手”。昨日,13名常委会委员就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0名常委会委员就加快旧屋区改造向相关部门抛出了“考题”。

  农业转移人口 如何落户福州

  常委会委员:农业转移人口如何落户福州城区?

  福州市公安局:福州现行的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政策,具备5个条件就可办落户手续:1.在城区连续居住5年以上;2.年龄40周岁以下;3.具备合法稳定的住所;4.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了3年以上的合法劳动合同,或者实际已工作了3年;5.办理了社保手续。

  现福州市公安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政策的意见》。《意见》主要有两点:一是全面放开,在福州五县两市城区和建制镇,只要符合两个条件就可以落户,即合法稳定的住所和正当稳定的工作。二是合理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福州城区的限制。福州市公安局提出,在福州五城区连续居住满3年,有合法住所,且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满3年以上,并交纳社会保险满3年,建议给予落户。目前《意见》已上报市政府审定,一旦审定下来就立即执行。

  一些安置房设计不够合理

  常委会委员:一些安置房的设计不合理,是否有改进措施?

  福州市建委:确实有这样的问题,因为旧屋区安置的住户比较多,而设计成本偏低,杭州、上海等地一平方米的设计成本约40元,而福州只有15元。

  另外,甲方希望把所有的边边角角都变成有用的面积,因此对户型合理性考虑得比较少。

  针对上述问题,福州市建委提出,在设计招标中,不允许大范围压低设计费,对配套设施的合理性进行监察监督。在国家没有强制性规范文本的前提下,福州市建委出台标准化规范,用以指导安置房设计。

  卖地的钱政府用在哪了

  常委会委员:政府如何使用土地出让金,人民如何共享?

  福州市财政局:这些年,国有和集体土地的出让和征收,产生了相当体量的土地出让收入,这些收入对城市建设和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过土地出让金用途有明确规定,并需要常年接受各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监察。

  福州土地出让金的使用,大致涵盖了十二三方面,分别为:征地和拆迁的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和青苗、地上物补偿;土地开发支出;城市建设的支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被征地农民的支出;廉租住房及教育的资金支出;改制企业职工的安置;旧屋区的改造等方面。

  从土地出让金使用结构分析,征地和拆迁的支出占了土地出让金的七成。另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桥梁、高速公路等方面的资本金也要从中产生。

  坊间为何流传“死不起”

  常委会委员:福州殡葬改革推行了一些惠民政策,但社会上仍有“死不起”的说法,这是为什么?

  福州市民政局:社会上出现“死不起”的说法由来已久。殡葬费用包括基本费用和延伸出来的费用。民政部门管辖的殡仪馆费用在可控范围内。福州市殡仪馆经物价部门核定的费用是1600多元,有寄存骨灰的约1800~2000元,其实基本费用一般不会超过4000元。为何社会上流传“死不起”的说法?这是葬礼延伸出来的费用,如坟墓的费用,福清一穴坟墓花了400多万元。一些市民去购买经营性墓地,这个费用是垄断的。此外,还有葬礼大操大办的问题。

  市民政部门将引进一些主体公司进驻福州市殡仪馆,实行明码实价。

  (海峡都市报记者 阙文龙)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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