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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新三包法”实施1年 闽涉“三包”投诉100多起
2014-10-15 18:49:54  作者:王礼林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汽车新三包法”有外援:新《消法》弥补部分不足

  同时记者还获悉,虽然“汽车新三包法”还存在部分细则缺失,但是今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此方面的不足。

  据介绍,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引申到汽车市场,就是如果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必须由商家或者厂家来出具证据,证明车辆没有质量问题,否则就按照存在问题来处理。作为弱势一方的消费者,要想证明汽车本身存在缺陷,就必须通过质量鉴定。鉴定难、费用高成为消费维汽车维权的拦路虎。

  而新《消法》规定对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举证责任进行倒置,消费者不用承担举证责任,减轻了消费者维权时间、经济成本,避免了鉴定难、成本高、不专业等汽车维权难题。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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