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要闻
福州出台四项惠企政策 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
2014-10-14 07:18:59  作者:朱毓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4亿多元奖励金助升级

  面对新常态,市委、市政府提出,政府、企业都要调整心态,积极适应新环境,摒弃“速度情绪”和“换挡焦虑”,在新常态中寻觅新机遇、在新变化中激发新动力。

  今年2月,省政府出台11条措施,从多方面促进工业稳增长、转型升级、改革创新。随后,《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十一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拟定了12条具体措施,市财政拟拿出“真金白银”超过4亿元,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开拓市场、减轻负担、做大做强。

  市财政年度安排了8000万元资金,“对符合产业政策并列入国家、省、市重点监测服务对象的制造业企业,工业产值比上年度增长1亿元及以上(闽清、永泰企业增长5000万元及以上),当年实际纳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总额较上年度增长的,产值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支持企业拓展市场,提出“在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采购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产品”的明确意见,并表示将“对电子信息、环保设备、工程机械、输变电设备等行业企业首次采购《福州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中终端产品,且采购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按采购总价的2%给予采购单位资金补助”。

  《意见》还制定了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集约节约用地等一系列具体措施:

  ——市财政年度安排5000万元,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及新建投产项目固定资产(厂房、设备)投资达3000万元及以上(五城区和闽清、永泰达2000万元及以上),给予项目投资额的2%补助。

  ——市财政年度安排1230万元,支持产学研工业重点项目,项目处于中试阶段或基本完成中试,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补助。

  ——市财政年度安排3000万元,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艺、技术、设备更新改造和扶持闽清县陶瓷产业煤改气工程。

  ……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