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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设立市质量强市办 2020年全面建成质量强市
2013-07-24 15:49:17  作者:陈玲云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意见》指出,推动在我市大中型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质量关键岗位考核机制,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鼓励质量工作者争创“五一”劳动奖。

  充分发挥我市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集聚的优势,进一步加大产学研相结合的力度,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努力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

  深入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积极推动我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农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区、旅游区等各类园区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加快形成一批以名优企业为主体,以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为载体的区域品牌。

  完善我市政府质量奖励制度,鼓励我市各类企业积极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福建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州市产品质量奖、福州市知名商标以及中华老字号、达标百货店等品牌荣誉,积极参加全国品牌价值评价工作。

  不安全食品严格召回

  《意见》强调,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不能满足准入条件的企业、因责任过错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造成重大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服务主体,依法强制其退出相关领域。

  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制定区域整治方案,每年定期开展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的专项执法整治,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建立并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健全质量安全执法联动机制和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

  建立打击质量违法行为长效协作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对重大质量安全案件实行联合挂牌督办,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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