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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招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2013-10-12 00:11:06  作者:柳丹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4.组织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就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征求当地有关职能单位的意见。

  考察对象若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招聘资格。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6.决定聘用。由市委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任前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聘用,聘用结果向社会公布。

  问:这次招聘有关职位的薪酬待遇如何?

  答:被聘人员可享受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标准依据市国资委、各公司董事会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视各企业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及本人职位责任完成情况确定。

  另外,对符合《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待遇。

  问:这次招聘如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答:一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招聘职位、任职资格条件、推荐初步人选、面试、考察及聘用结果等有关事项对外公开,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二是细化招聘程序,制定周密细致的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办事,确保招聘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强化监督,从市纪委等部门抽调人员,对招聘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本次招聘的监督举报电话是0591-1238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

  (福州日报记者 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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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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