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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放宽城镇落户条件 须在五城区连续居住满5年
2012-09-19 07:44:04  作者:张笑雪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实行居住证制度

  《通知》还强调,人口计生、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督促监护人在婴儿出生一个月内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不得将限制新生婴儿户口申报作为推动、落实计生工作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手段。

  现阶段,农民在城镇落户后,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必须完全尊重农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也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土地流转。保障农民落户城镇后原有土地权益,并探索建立农民进城落户后的城镇住房保障与原有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相衔接的制度。

  《通知》还指出,要改革暂住证制度,实行居住证制度,对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要采取措施,逐步实现暂住人口凭居住证在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子女就学、住房政策、职业介绍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受平等权益。

  (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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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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