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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加快海洋经济发展 榕将成提升海洋经济核心区
2012-11-02 09:20:19  作者:汤顺清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港厦门港将列为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

  《规划》着眼于深化两岸海洋经济交流合作的需要,赋予了一些先行先试政策措施。如支持设立两岸股权柜台交易市场,探索引入台湾上柜和兴柜交易机制,开展非上市涉海股份公司代办转让试点;积极研究将福州港、厦门港列为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

  《规划》还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岛开发实施“以岛养岛”政策,支持福建开展无居民海岛保护开发试点。据了解,福建有大小海岛2215个,数量居全国第二位,海岛开发保护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此外,《规划》支持福建开展用海管理与用地管理衔接试点。我省在2010年出台了《福建省填海项目海域使用权证书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开展用海管理与用地管理衔接,这次《规划》对这项工作予以明确支持,我省就可以继续深入推进这项工作。还有其他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新设台商投资区等政策也为我省留下了较大的拓展空间,我省将研究细化方案,积极向上沟通汇报,争取国家更大支持。

  专家解读:福建海洋经济发展面临重大历史机遇

  省发改委主任郑栅洁表示,《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准,福建海洋经济发展面临新的重大历史机遇。

  省海洋渔业厅厅长刘修德表示,这些政策含金量高,不少政策有新突破,还为未来的政策预留了较大拓展空间。如国务院批准推进厦门港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最近国家安排5亿多元专项资金补助我省渔船改造更新;财政部和国家海洋局联合组织的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将我省列为全国四个支持省份之一,准备近期在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海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我省3亿元资金支持。

  刘修德说,对《规划》提出的“以岛养岛”政策,省里将细化操作措施,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对海岛地区上缴中央的税收收入全额或部分返还,争取允许福建符合条件的无居民海岛实施整岛旅游开发,享受海南国际旅游岛政策。

  (福州晚报记者 汤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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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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