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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将开展新一轮电动车严管行动 规范电动车管理
2011-03-29 22:22:52  作者:张若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规范管理,福州先行一步

  在此次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的前一年,福州已经先行出台了类似规定。据悉,此前,四部委相关人士曾到我市就电动自行车管理进行过调研。去年以来,10多个城市曾来我市就相关管理措施进行考察学习。从本次下发的《通知》内容来看,我市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模式与其几乎完全一致。

  根据此前对我市主管部门及业内人士的采访,记者对福州的电动自行车管理进行梳理。

  1995年,福州首现电动自行车,此后经销商又退出市场。1998年前后,电动自行车再度进入福州市场。到2000年,福州市停止摩托车上牌,电动自行车开始走俏。2002年,国内电动自行车轻摩化后,福州的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长。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攀升、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等问题,迅速将电动车推上风口浪尖。

  2003年10月20日,福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福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规定》。当时,6万辆电动自行车上牌并被允许使用4年。同年,我市禁止销售不达标的电动自行车。自《管理规定》颁布后至2005年初,我市警方先后多次开展专项整治。

  2005年后,我市电动自行车销售量再度攀升,其中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占据市场主流。2005年6月17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国税、交巡警支队等部门联合行动展开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堵住销售环节,建立违规销售举报制度,开始严厉打击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行为。

  在市场与管理方的几度进退后,福州的电动自行车正式迎来有序规范管理时代。去年5月,我市颁布《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全市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

  考虑到市民的接受能力,我市采取逐步限行的政策。在3个月的挂牌登记程序后,去年8月15日,我市开始限制摩托车、超标准及未注册电动自行车在市区“四纵四横”区域路段通行,并在9月1日开始严查严管。在此基础上,今年1月22日,限行路段由“四纵四横”再延伸至16条路段和7座大桥。

  与此同时,去年4月下旬起,超标准电动自行车换购回购活动也及时跟进,以补贴形式让市民换购合格电动自行车。而为缓解“限行”之后的市民出行需求,我市还在公共交通上进一步加大了投入。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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