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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重拳整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 一律按上限处罚
2010-07-14 23:33:53  作者:陈海东 刘珺 赵铮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提示:执勤的王警官告诉记者,此次区域联合行动,将通过协作联络网络,互相通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和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其中,对使用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报废机动车,客运车辆超速、严重超员(20%以上),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还将在区域联合行动结束后24小时内把有关情况汇总上报总队,总队将抄告车籍所在地公安厅(局)交警总队。接到外省抄告的总队将相关情况告知交通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督促加强管理。对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及时上报总队,总队将及时抄告车籍所在地公安厅(局)交警总队。
   
  私自装活动车牌

  被罚200元扣6分
   
  14日下午4时5分,一辆黑色轿车刚出现在路口就被民警拦下,该车前后车牌都被2块迷彩布包住,交警掀开布——闽C6965G的车号显示了出来。因遮挡号牌,车主被处罚款200元,扣6分。

  正在处理时,一辆车号为浙BY9513的黑色轿车闯入交警视野。王警官发现,该车前车牌很“特别”。原来,该车前车牌比正常车辆多装了个可开锁的牌架,这样原本该固定的车牌,就能用两把小锁随时打开、锁上。因“未按规定安装号牌”,该车同样被按上限处罚200元、扣6分。

  提示: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号牌必须统一使用固封装置固定安装,固封装置具有防盗功能,不可重复使用,并且能有效防止随意拆卸车牌、恶意套牌。此次区域联合行动,将针对五类行为一律严格处罚。即: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一律罚款1500元,记12分;驾驶报废机动车和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一律罚款1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一律罚款200元并记6分;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一律罚款200元并记6分;对其他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最高处罚标准处理。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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