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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 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
2010-11-24 21:54:59  作者:谢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健全机制:强化组织协调

  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我市建立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专项工作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协调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由各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协调会,沟通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坚持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季度分析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6~8个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汇报会,听取市直单位落实惩防体系工作情况汇报,对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加强指导,推动工作。健全惩防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制度,灵活运用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明察与暗访等多种形式,推动工作落实。市惩防办专门制作了《市直单位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工作分工一览表》,依托惩防体系建设信息管理系统,随时对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实践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促进工作开展。

  注重实效:严格责任考核

  针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两类考核对象的不同特点,我市分别制订了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的《考核方案》和《考评细则》,使责任制考核既覆盖全市范围又体现地方和部门的不同要求,确保考核的质量。在确定考核评定标准时,将考核内容划分为综合考核(由市委考核组进行的考核)、平时工作考核(由职能部门进行的考核)以及干部群众的评议3个部分,形成了“三项考核内容”、“三个考核主体”互相联系又相互制约,共同作用于考核对象的考评体系,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从2004年开始,市委坚持每年一次的责任制考核制度,由市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一年考核县(市)区、一年考核市直部门,交叉进行,使考核力量更加集中,考核工作更加深入。2009年以后,又把惩防体系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并进行检查考核。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注重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手段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2007年以来,共对 177名领导干部实行了责任追究,增强了责任制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同时,建立考核反馈制度,将考核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考核发现的班子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市纪委常委会对相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对考核发现的个别问题,汇总后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并落实整改。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组织上、制度上和机制上保证了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也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意识。

  (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 通讯员 黄国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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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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