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政务
福州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 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
2010-11-24 21:54:59  作者:谢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近年来,我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事关福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全力推进,紧抓不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齐抓共管:全面落实责任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整体格局之中,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主动承担起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

  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颁布后,我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以及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福州实际,研究出台了我市贯彻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提出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6个方面29个大项的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以及工作要求、措施办法和时限要求,努力推动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

  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的部署,把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全市各个部门,我市出台了《2010年福州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工作的意见》,向各县(市)区和市直71个部门分别下达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了5个大项87个小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使责任制内容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对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行再分解,把责任进一步细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通过责任分解,在全市形成了责任分明,目标具体,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责任体系,使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解决了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谁来抓”和“抓什么”的问题,增强了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的责任意识,为落实责任制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黄丽红】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