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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监督村干部 厦“村官”频频落马之犯罪调查
2007-04-11 16:27:39  来源:海峡导报  【字号

  贪污 征地补偿虚报面积

  纪某是同安洪塘镇的一个村委。10年前,纪某利用自己当村干部的权力,不仅挪用村里的征地补偿款,“支援”亲戚的生意;在征地补偿的时候,还虚报土地面积,而后把钱财拿到自己名下。去年,纪某的事情败露,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

  1995年间,纪某负责村里面的征地补偿事宜。这时,纪某的弟弟因为开采石窟,缺乏资金。纪某就把征地补偿款质押在银行,让弟弟贷款用于周转。直到2000年案发后,这笔钱才还给村民。

  除了支援亲戚做生意,纪某也不忘给自己捞钱。1995年,纪某等人得知被征用的土地中包含0.45亩的田埂和水沟,他们便商议如何处理这0.45亩的征地款,纪某首先提出将0.45亩隐瞒,并将该0.45亩土地款私分,其他两个干部表示赞同。

  三人商量后,纪某决定在父亲名下多加0.2亩,并虚增扩充路面0.21亩;在另一名村干部名下也虚增了亩数,这样正好凑够了0.45亩。

  同年年底,大胜窖业在村里的余下的70%征地款,被洪塘镇政府借走。第二年,洪塘镇政府按银行存款利息支付了利息。纪某等人又商量,把这些利息瓜分,并约定以后每年都这样分。

  去年年底,同安区法院判处纪某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

  受贿 收保险业务员回扣

  1995年到2001年,林某在西柯镇当村主任,正好村里面被划入征地范围,林某则负责管理这笔征地款。手里有了钱,很多人就找上门来。这笔钱存在哪儿,林某也有自己的打算。一家国际信托公司和林某谈上了这笔 “生意”,按理说,钱存哪儿都一样,但林某经过自己的打算,偏偏选择这家信托公司,理由是:林某因此收到了3万元的回扣,这些钱都被林某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没多久,保险业务员柯火轮听说林某手上有钱,也通过朋友找上了林某,向林某推荐各类保险。当然,林某个人和家庭是买不了这么多保险的。柯火轮实际上是建议林某给全村的老人买一笔老人险,用的就是村里的征地补偿款,这样,林某就擅自给村里的老人都买了保险。有了第一次,林某就刹不住车了,再后来,林某又买了各类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学生险、福寿安康险、学生医疗保险等等。当然,这些保险也不是白买的,柯火轮就为此给了林某12100元好处费。

  不久,东窗事发,林某被人告发,被带上了法庭。在审判中,林某对这些事情都供认不讳,但他却辩解说“村干部不是国家干部”,所以不能按受贿判处。但是法院认为,这种说法缺乏依据,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3年,收受的贿赂也全部上缴。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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