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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软件推商务专车服务 “穿着马甲”非法营运
2014-12-17 11:09:36  作者:骆余民  来源:海峡导报  【字号

  说法

  “专车”服务实为非法运营

  “一号专车”和“滴滴专车”,问题还很多,但从官方角度,其行为实际上为非法营运。

  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车辆应当取得《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核发;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由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核发,并经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条例中还规定,租赁汽车企业对名下的租赁车辆应拥有全部合法产权,且不能为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也就是说,私家车不允许挂靠租赁公司,租赁公司也不能提供驾驶服务。

  然而,“一号专车”并不属于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性质,也就是说,“一号专车”只属于汽车租赁业。厦门市运管处出租科的相关负责人称,像“一号专车”这种运营模式,实际上跟“黑车”一样,都是非法运营。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正常租车租赁的只是车辆而已,不可以进行劳务服务,“不然就等于黑车”。

  就此,在上个月,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就出台了《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严禁汽车租赁经营企业、私家车主等利用互联网和手机软件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称部分汽车租赁经营企业与私家车主借助互联网和手机软件,在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提供“专车”或“商务租车”服务为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对“专车”喊停。

  只是,这一纸禁令过去一个月了,“专车”依旧存在。

  (记者 骆余民 林泓/文 陈巧思/图)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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