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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首改房”新政施行有效期一年 市民多不知
2014-09-18 16:51:17  作者:陈盛钟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新政很“低调”不少市民不知情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莆田市公积金“首改房”新政十分“低调”,虽然新政已经出台实施了一个多月,但很多市民仍然不知情。市民陈先生10多年前买了一套面积90多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没有用公积金贷款。今年,陈先生打算再购买一套面积约130平方米的改善型商品住房,他特地向莆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咨询此事。对此,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称,莆田市目前已执行“首改房”政策,陈先生拟购的“首改房”可按第一套房认定。

  不过,让人意外的是,记者昨日查阅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却并未检索到关于“首改房”新政的相关信息。而在今年1月份和5月份,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两次发出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通知,均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了相关文件。6月下旬,莆田市重新核定了2014-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及“限高保低”标准,也在该网站上第一时间对外公布。

  莆田市经纪人协会的林先生透露,去年以来,莆田市提取公积金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人数激增,导致公积金贷款余额“囊中羞涩”。“莆田公积金个贷使用率超90%,大大超出警戒线。”林先生介绍,为了防止发生资金流动性风险,从去年以来,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已多次发文调整公积金政策,比如:取消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职工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限额下调10万元,拟适时启动“公转商”业务等。此次“首改房”新政的出台,使得原本已经收紧的公积金房贷政策多少有些“放开”的意味,这可能也是主管部门不愿过多“声张”的主要原因。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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