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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放宽限购:省内不限购 学区房按首套房认定
2014-08-08 18:34:46  作者:刘丰 谢丹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截图

  新华网福州8月8日电 近日网上盛传福建出台购房优惠政策“新8条”,今日记者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证实,福建省住建厅日前确实已经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限购条件的设置有所放宽,已偿清贷款的二手住房不纳入购房人住房套数认定。且明确,福州市、厦门市可以根据本地市场变化情况,调整放开住房限购措施。

  新政策从2014年8月1日起施行,优惠政策有效期1年。福建各市、县政府也可根据此次出台的新政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变化1 省内购房不再限购

  新政明确,福建省对房地产实施分类调控,福州市、厦门市可以根据本地市场变化情况,调整放开住房限购措施。在全省范围内购房办理签约(网签)、贷款、产权登记等手续时,无需提供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根据此前的政策,福州、厦门实行限购政策,福州市以外的户口要在福州五城区买房,必须提供在福州区域内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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