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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买别墅16年后涨到500万 农民却毁约起诉讨房
2014-08-30 13:18:13  作者:陈捷  来源:海峡导报  【字号

  购房之后 房价一路飙升

  这一份合同签订后,老何当年就依约向杨先生交付了房屋,之后,也把自己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及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杨先生。

  杨先生随后花了一笔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此后,杨先生一家人一直住在这幢“乡间别墅”里。

  但是,杨先生没有想到,时隔16年,房价暴涨了几十倍之后,老何竟然会毁约,回来找自己讨房子。

  近日,老何找到杨先生说,宅基地不能交易,同样,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能交易,因此当年的交易无效,他要收回房屋。

  对此,杨先生很气愤,称自己已经花了钱装修,而且,现在房价涨了这么多,怎能说收回就收回?

  为此,最近双方闹上了法庭。最先起诉的是村民老何,他请求法院判决认定“房屋转让合同无效”,并要求杨先生将三层房屋腾空,退还给他。

  卖出的房 16年后还能讨回?

  杨先生获悉自己被告上法庭后,也提出了反诉。他起诉要求,老何返还13万元房屋转让费、10万元装修费,并支付利息17万多元。

  与此同时,杨先生还要求老何赔偿因毁约给他造成的损失375万多元。杨先生说,讼争房屋面积193.49平方米,而2013年上半年思明区住宅平均市场单价每平方米27730元,按这个价格算,他的损失高达500多万元,现在,他只要求老何承担70%的责任,即赔偿375万多元。“房子已经卖了16年,现在起诉要求退房,这是不诚信!”杨先生还说,现在,他无法也不应腾退房屋,因为,当年他向老何购房后,出于对合同及老何的信赖,再也没有购买其他房屋,损失巨大。而且,他和配偶都没有固定工作,女儿还在读初中,又没有其他可居住房屋,不具备腾退房屋的条件。

  面对杨先生的指责,老何为自己辩解说,他并非不诚信。只是当年交易房屋时,对法律政策“了解不够”。现在,他知道法律明确规定,私自买卖宅基地及附属房屋是违法无效的,因此,他起诉纠正自己当初的违法行为,并不违反诚信原则。

  经过审理,近日,厦门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判决要求杨先生将房屋退还给老何,与此同时,老何要返还13万元房屋转让费和10万元装修费。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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