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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生两起继母虐待案 未成年人保护有待重视
2014-08-25 07:49:39  作者:陈雪芳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介入偏后

  福建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成立10年来,求助主体鲜少来自当事孩子

  如果现行条件下,有法律条款为旁人的报警行为做支撑,显然情况会大不相同。据了解,英国和瑞典都有全面禁止体罚儿童的法律,父母对孩子,无论扇耳光、打屁股、罚跪或是揪耳朵,都属非法行为。美国则有50个州制定了强制报告的法律,要求服务于儿童的专业工作者在发现儿童有被虐待的迹象时要立即报告。专业工作者包括外科医生、护士、老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等。

  但在中国,仍有不少家长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育理念,而这一想法,显然又和我国唯一一部未成年保护法规相冲突。

  昨日,在福州市鼓楼区街头,东南快报记者随机采访10名家长,多数家长对虐待儿童的行为表示愤怒,表示应该严惩这类犯罪,但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少家长和孩子都称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有这部法律。

  “这正说明了法律宣传和执行上的缺失。”福建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成立10年来,兰子禄接收到的求助主体,鲜少来自于当事孩子。他透露,委员会接受的案件,一般是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将信息传达过来,律师才能进行帮扶。有一些是孩子的亲属来寻求帮助,但通常孩子已经被虐待得比较严重了,才会被人发现。

  “要孩子去举报自己的父母,基本上不大可能。”他说。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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