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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头公园停车楼20个月连续亏 或因半公半私模式
2014-08-12 11:32:26  作者:骆余民 陈思亲  来源:海峡导报  【字号

  撤资 民间资金方开始萌发去意

  公开的信息显示,投资建设江头公园市政智能停车楼的是“厦门福斯特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6日的福斯特,其控股股东正是厦门市政空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国企厦门市市政开发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持有福斯特51%股份。

  福斯特另外49%的股份属于两家民营企业:深圳市中科利亨车库设备有限公司、厦门金地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前者作为国内智能化多出入口塔式立体车库的唯一生产商,停车楼的主要设备正是由其提供;而后者,作为中国第一家集停车场规划设计、停车场投资建设、停车场运营管理三者于一体的停车服务公司,主要进行资本投资等。

  据知情人士透露,三方投资这一停车楼时,即已明确各方的投入与收益的比例,包括国企、民营在内的各股东,可按各持股比例,享有未来停车楼的收益。

  只是面对停车楼一直亏损的状态,停车楼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金投资方坐不住了。“今年下半年再看看,若不行我们就考虑撤离这个项目。”江头公园市政智能停车楼民间资金投资方的有关代表人士透露,面对停车楼一直亏本的状态,连运营成本都收不回来,更不用说停车楼近4000万元的建设成本了。“估计三四十年都很难收回成本了。”这位人士表示,市政公司作为国企,有其他收入可以弥补其在停车楼的亏损,但是他们作为民营企业,他们的民间资金有限,若停车楼经营在短期内没有起色,他们就没有那么多资金可以投入,也只能考虑撤资止损。

  影响 “半公半私”模式遭遇滑铁卢

  上述三家公司通过近乎“半公半私”模式修建的江头公园市政智能停车楼,成为厦门市尝试利用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的试验田。这不仅在厦门尚属首次,在全国,也尚属首例。

  其实,一直以来,厦门市都在探索利用社会力量和民间资金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厦门政府部门甚至专门出台政策,明确鼓励社会力量资本单独新建向社会公众开放停车场的项目用地,采用招拍挂方式供地,底价给予适当优惠,并将其作为缓解“停车难”的重要策略之一。

  根据有关部门此前计划,厦门停车场建设将实行“民间”、“国企”、“财政”三条腿同时走路。在已规划的多幅停车场地块中,部分市政停车场还在考虑,延续江头公园市政智能停车楼的建设模式,引入社会资本。

  但如今,江头公园市政智能停车楼所遭遇的困境让民间资本投资方开始萌发去意,对于政府鼓励的这一“破冰”模式,无疑是一沉重打击。“我们之前也准备在厦门多投资建设一些停车楼的,但后来都停止了。”江头公园市政智能停车楼民间资金投资方的有关人士透露,江头公园市政智能停车楼的亏损,让他们在厦门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的计划被搁浅了,因为他们还未看见投资公共停车场的春天。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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