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建新闻
闽出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意见 突出公共性公益性
2014-08-10 10:50:15  作者:王永珍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相关报道:政府购买服务我省有了路线图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为什么要推进这项改革、政府将购买哪些服务、谁来提供服务……针对改革关注的热点问题,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为何买?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事业领域,有利于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促进政府自身运作方式的改革,减轻政府压力,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效率;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格局,有效发挥社会力量在提供公共服务、改善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

  买什么?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行政行为或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事项外,下列事项全部或部分内容将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

  一般性公共服务。公共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社会公用设施管理维护、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残疾人服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服务三农、战略物资储备等事项。

  社会管理性服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社工服务、法律援助、慈善救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安置帮教、公益宣传等事项。

  技术服务。科研、行业规划研究、行业规范、行业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研究、数据调查、数据处理、统计分析、资产评估、审计服务、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务等事项。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经济形势分析宣传、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评估、绩效评价、工程服务、项目评审、咨询、专业技术审查、公共信息系统开发与软硬件维护、技术业务培训、公众档案整理、后勤保障等事项。

【责任编辑:伊宁倩】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