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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男童被打离家出走”追踪 央媒关注最新进展
2014-07-30 10:15:42  作者:黄颖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字号

  【两问】

  一问:父母都在,孩子能领养吗?

  在这样的情况下,小杨勇和妹妹能被领养吗?

  一名法律界人士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而“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扶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残疾或患严重疾病,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极度困难,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收养法第11条也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如果父母同意,并且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两人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如果父母不同意,就没法领养。现今,杨德华不大愿意,而他老婆也跑了,找不到人,因此,想领养三兄妹有难度。

  二问:能否剥夺父亲监护权,改由当地村委会监护?

  昨天,有爱心人士提出,杨德华有酗酒的坏习惯,以后估计难以改变打孩子的恶习。小杨勇和妹妹,能否像莆田仙游的那起亲生母亲虐待儿子案一样,让法院撤销父母监护权,指定当地村委会作为监护人,最后由民政部门安排人代养。

  芗城区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当没有其他亲属或朋友可以作为监护人时,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都可作为监护人。村委会可以是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也可以是居住地的村委会。

  不过,记者了解到,此事实行起来有难度。机砖厂所在地的洪岱村书记魏跃艺说,他们了解了小孩的事情,很想帮帮这几个孩子。前几天也联系机砖厂老板多加看顾几个小孩,制止杨德华再打孩子,不过因为杨德华和几个孩子是外地的,刚到工厂打工十几天,户口也不在村里,流动性大,且要村委会照顾几个小孩,毕竟不现实。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黄颖 白志强 通讯员 满荣)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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