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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富与国企打官司一败涂地:23亿收益变百万
2014-07-28 13:19:56  来源:21世纪网  【字号

  2009年9月10日,红塔集团与陈发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红塔集团将所持云南白药6581.3912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国有法人股以每股33.543元的价格转让给陈发树,占云南白药总股本的12.32%。陈发树在签订股权协议后的五日内付齐了全额的股权转让款22亿元,云南红塔并向陈发树开具了收款专用发票。

  协议规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但须获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后”方能实施。

  协议在之后的确生效了,但股权转让却迟迟没有发生,并且这一条款最终为一场历时数年的诉讼埋下了伏笔。

  两年多过去,股权还未过户,陈发树感觉苗头不对,于是向中国烟草总公司发出行政复议请求。但中烟以信访答复陈发树不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陈发树于是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相关法院做出裁定,以“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为由拒绝。一波三折之后,陈发树向云南省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判令云南红塔全面履行股份转让议。

  上面突然不批了。

  2012年1月17日,红塔集团的主管部门中烟下发一份文件称:“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此时,云南白药的股价已在50元/股左右,而且其间还有派股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份,较陈发树协议买入时,涨幅超过49%。一纸否决文件,令陈发树本可到手浮盈灰飞烟灭。

  2012年12月28日,云南省高院一审判决,在确认股份转让合同合法有效的同时,确认云南红塔已及时按约履行了就本案所涉股份转让的有关报批、信息披露等手续,并未违反协议的约定,驳回了陈发树要求云南红塔返还所获云南白药股息和转增股份以及承担诉讼费用的要求。

  对此不服的陈发树于2013年2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仍坚持被云南高院驳回的诉讼请求。

  7月23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落槌宣判,撤销此前云南高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红塔集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陈发树返还22.076亿元本金及利息,利息标准按同期人民银行

  贷款利率计算。红塔集团仍持有云南白药12.32%的股权,为第二大股东。

  据悉,经过数次利润分配,红塔集团目前所持云南白药股权数量已增至8555.8086万股,按云南白药7月25日收盘价52.99元计算,价值达45.34亿元。而在2013年12月5日,云南白药的收盘价更是涨到79.2元/股,以总股本6.94亿计算,诉讼涉及的12.32%股份价值彼时约为67.76亿元。

  过往几年,作为医药行业市值第一大股票,云南白药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但这一切均与企图低位建仓的陈发树无关,如今终审判决已下,陈发树本应到手的23亿的投资收益缩水为760万贷款利息收入,有网友笑称,这笔钱买理财产品,都能赚个20%了,真是一笔名副其实的“赔本买卖”。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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