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建新闻
厦门两家企业遭遇“傍名牌” 维权后对方换店招
2014-07-20 15:41:30  作者:汪长福 何炳进  来源:厦门日报  【字号

  【部门说法】

  店名招牌

  不得误导公众

  工商部门表示,按规定,店名招牌应与营业执照上经核准登记的名称相符,即便是适当的简化,也须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在字号上保持一致,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产生误解。

  不过,如果商家是经过授权的加盟店或代理,可与工商注册名称不一样。此外,诸如“晋江牛肉面”、“杭州小笼包”等餐饮店,这些餐饮店主打当地特色美食,因此工商注册名称可和店招名称不一样。

  除了上述情况,经营者违反规定、任意设置店名招牌,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消费者最好先查看营业执照来了解经营者的主体性质、真实名称和经营范围等,以免被忽悠。

  【律师建议】

  知名企业

  可延展注册商标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的林敏辉律师建议,知名企业可“延展注册商标”,除注册所在行业内的商标外,还应考虑在企业可能拓展涉及到的行业进行注册。不光是已经使用的商标、即将使用的商标,一些与自己商标接近的也应一并注册。

  (厦门日报记者 汪长福 实习生 何炳进)

【责任编辑:伊宁倩】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