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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7月实施新规 企业登记可一址多照 一照多址
2014-06-07 08:02:39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一址可多照申请住所登记应提交合法证明

  同时,《办法》还允许将同一地址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申请人凭借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办法》中明确,申请人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应提交的登记材料: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借用)房屋的,提交租赁(借用)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属于转租(借)的,还应当提交产权人同意转租(借)的文件;租用军队房产的,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和《军队房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特殊情况的,如自有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只需提交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街道、乡、镇政府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产权归属证明,开发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出具的产权归属证明等证明产权归属的文件。

  在现实中,很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初创企业、新业态等,对住所(经营场所)的要求实际上很低。这条规定出台后,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允许“一址也可以多照”,无疑可以为投资者节约投资者的房租成本,特别是为初次创业者提供了有力支持。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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