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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雅关门消费者成了冤大头 发卡商家跑路诉讼难
2014-04-23 15:24:16  来源:厦门网  【字号

  业界呼声

  厦门市消保委建议,预付式消费监管应由政府主导

  建“公诉人”机制助消费者维权

  厦门网(微博)-海西晨报(微博)讯 记者 雷妤 通讯员 杜宁

  记者了解到,现有预付式消费通常以卡、券为主要形式,有会员卡、购物卡、限时卡、次卡、提领券等。从国家工商总局对消费商品和服务的分类来看,26类服务消费中,有半数以上的服务行业存在预付式消费,其中以美容、美发、洗浴、文化、娱乐、体育、洗涤、染色等行业最为普遍。

  而近年来,厦门多次出现预付卡消费纠纷,导致许多消费者利益受损。那么,遇到预付卡消费纠纷,消费者该怎么办?

  问题

  预付卡存在诸多问题

  除了商家关门跑路、预付卡无法使用又退不了的情况外,现实生活中,预付卡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卡内残值退还难、次卡过期延长难、商家违约用卡难等等。

  消费者薛女士购买了700元的电话充值卡,但过期了仍未使用。商家认为,卡面上已注明“请在有效期限截止前使用,过期视为用户自动放弃卡内金额”。对此,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一份文件中,对预付式消费卡内的残值进行了明确:“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消费者是弱势群体,这一合法权益往往受到侵害。

  据介绍,目前,我国针对预付式消费的法律法规还十分缺乏,仅限于通过《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这在现实中远远不够。

  发卡商家跑路诉讼难

  “如果能调解,对于消费者是最好的结果。”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认为,遇到商家跑路,持有预付卡的消费者可以向12315求助。例如在此次超雅事件中,厦门超雅的主体依然存在,工商部门就可以介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消费者就只能走法律途径,单独诉讼或者集体诉讼。

  陈女士手中持有500元的超雅充值卡,她告诉记者,如果要打官司,耗费的时间和精力价值远远不止这500元,还不如算了。

  记者了解到,虽然小额诉讼的程序相对简单,但对大部分市民来说,打官司是一个耗时又费力的过程。如果要进行集体诉讼,又很少有人愿意当牵头人。

  那么,有谁能帮助消费者打预付卡消费官司呢?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援助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预付卡消费纠纷这类经济纠纷并不在援助范围内。

  厦门市消费者维权保护会工作人员表示,市级消保委只能提供法律咨询,如果要代理群体性的公益诉讼,需要省一级消保委出面。

  厦门法律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消费者即便诉讼成功,还存在执行难的问题。有限公司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并不是消费者胜诉了,就能获得赔偿。

  应明确由政府主导监管

  除了法律方面的问题之外,对预付式消费的监管,既涉及商贸、人行、工商、税务等公共行政部门的职能范围,又涉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由于无明确的监管规制,容易使得预付式消费陷入“多头可管又无人监管”的状态。

  厦门市消保委介绍,以日本为例,日本在审查预付式票证发行的主体上,明确采取机关主导、自律组织为辅的监管模式。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日本就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预付式证票的发行、使用及监管作出明确规定。《预付式证票规制法》及其施行法、保证金规则等构成了日本预付式证票的法律规制体系。而我国台湾地区则将零售业和服务业细分为18类不同行业,并明确了对应的9类行政主管部门,这都是为了明确预付式消费的监管体制。

  消保委建议,预付式消费监管应当以政府为主导,以行业主管部门来加强对预付式消费的法制监管和行政监管,同时引入担保机制,明确发行人需要履行的担保责任。而对于持卡消费者诉讼维权无人牵头的问题,也可建立“公诉人”机制。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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