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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小情侣吵架女子遭到男友掌掴 算是家暴吗?
2014-10-24 10:07:04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律师说】 未缔结婚姻关系,一方遭打不算家暴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律师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谓的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也就是说,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比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而热恋中的阿玲和阿强两人,虽然已经同居,但还不是家庭成员关系。

  因此,阿玲遭同居男友暴打,不属于家庭暴力范畴。但是,同居男友的暴打行为,轻则构成民事侵权,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吴律师建议,如果阿玲寻求帮助,可以寻求当地妇联组织帮助,或报警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赔偿。

  【链接】 恋爱期暴力,或将列入家暴范畴

  今年10月15日,由多家妇女组织发起的《反家庭暴力法》立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对《反家庭暴力法》提出建议。当天,新京报报道称,近年来,家庭暴力事件频发。据2012年全国妇联的一份调查显示,87.3%的被调查者听说过“家庭暴力”,93.5%的被调查者支持推动立法。

  报道称,反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已被列入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已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并征求相关部委的意见,下一步拟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多名长期从事妇女工作的专家表示,《反家庭暴力法》应拓宽家庭暴力的范畴。专家介绍,我国目前确立的家庭暴力概念,仅限于发生婚姻关系中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但这一规定逐渐不符合社会现实,应将恋爱、同居、抚养、照料或委托监护等关系,以及曾经有过配偶关系者之间的暴力行为,均纳入家庭暴力法,以更大程度限制暴力。同时,专家建议将“经济控制”也列入家暴范畴,但需明确其衡量标准。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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