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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小情侣吵架女子遭到男友掌掴 算是家暴吗?
2014-10-24 10:07:04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闽南网10月24日讯 同居半年多,阿玲(化名)和男友吵了架。冷不防,男友打了她一巴掌。事后,男友极力挽回恋情,保证以后不再动手。可阿玲还是很担心,若婚前再遭男友暴力,自己该如何是好。这样的情况,能按照家暴维权吗?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律师解释,家暴应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未缔结婚姻的同居关系,不属于家庭关系,也就不能算家暴。但阿玲仍可通过报警或起诉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反家暴已被纳入立法规划。对此,专家建议,应适当拓宽家暴范畴,将恋爱、同居、抚养或委托监护等关系,以及曾经有过配偶关系者之间的暴力行为,均纳入家庭暴力法,以便更大程度限制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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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玲和阿强(化名),都是晋江一鞋服厂的工人,两人今年年初相识,很快坠入爱河,并过起了同居生活。

  起初,这对恋爱中的男女,生活十分甜蜜。工作之余,经常一起逛街、吃饭、看电影。有时阿玲心情不好,阿强也总是想方设法,哄她开心。

  不知不觉,半年过去了。但阿玲发现,阿强的性格,并没有自己想象的温柔。有一次,两人因过年回谁家的问题,发生了分歧,你一言我一语地吵起来。

  出乎阿玲意料的是,两人争吵过程中,阿强挥起巴掌,打了自己一耳光。阿玲顿时感觉脑子嗡嗡响,头晕目眩。阿玲很伤心,提出分手。

  但阿强舍不得,为了维持恋情,他屡次向阿玲道歉,但想起那响亮的一巴掌,阿玲心里的阴影,仍挥之不去。她拿不定主意,到底要不要继续和阿强在一起,她担心的是,万一两人和好后,阿强再次对她施暴,该怎么办。

  “这样的情况,算是家暴吗?我们和好后,再次发生类似的事,我该怎么维权?”昨日上午,阿玲在海都微信公众平台上求助,希望海都律师团能给出详细答复。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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