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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土地收储中心原副主任受贿15万元 获刑11年
2014-10-18 13:25:47  作者:张韩丰  来源:海峡导报  【字号

  多次收受下属单位钱财

  另外,在2003年8月至2006年间,杨某利用担任市土地收储中心副主任、副书记的职务便利,在负责监督管理原龙机厂片区拆迁工作的时候,将其与妻子、女儿到云南等地旅游的费用票据拿到市房地产公司冲销之前所借的人民币1万元。

  在负责监督管理江滨路地段的市直公房和市直企业厂房拆迁工作的时候,以借款形式收受漳政拆迁公司送予的人民币3万元;在负责监督管理漳政拆迁公司拆迁工作的时候,收受该公司送予的面值共计人民币3.8万元的购物卡;在负责监督管理漳政拆迁公司拆迁工作的时候,以领取加班费补贴的名义从该公司领取好处费共计人民币5700元;在负责监督管理漳政拆迁公司拆迁工作的时候,以报销发票的方式收受市房地产公司和漳政拆迁公司给予的共计人民币4.025万元的款项。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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