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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一业主因物业管道施工不当 拒缴物业费成被告
2014-10-15 11:56:30  作者:赖彩霞  来源:海峡导报  【字号

  东南网10月15日讯 物业费缴了十多年,业主为何两年前开始拒交物业费?物业将该业主告上了法庭。日前,思明法院受理这个案件,并对案件进行调解。

  纠纷

  黄先生是吕岭路某小区的一名业主。在小区居住十多年,几乎都按时缴交各项物业费用。两年前,物业公司维护下水道总管时,出现问题,造成下水道总管堵塞,整栋楼的下水道污水从黄先生家的洗手间冒出来。“不仅恶心,还造成了很大的财务损失。”这个问题还未解决,问题又发生。物业公司维护水管时,管道出现问题,导致经过黄先生家的水管严重漏水,再次造成损失。“出现问题时,物业应该积极作为,及时主动赔偿各项损失,改进并提高服务质量。”然而物业方面不同意赔偿。黄先生决定暂时停交相关物业费用。“有问题我们会改进,但是不可以不交物业费啊。”在黄先生连续18个月不交物业费后,物业公司将黄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拖欠物业费用。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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