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建新闻
厦门餐饮仍存在隐形最低消费 最高将被罚款3万元
2014-10-11 09:59:52  作者:沈彦彦  来源:厦门日报  【字号

  【走访】

  我市仍存在“隐形最低消费”

  厦门日报讯 今年年初,“最低消费”在我市餐饮酒店行业还普遍存在,无论是大排档、小餐饮店,还是大酒店,很多都有“最低消费”、“人均消费”的“规定”。不过,这一现象如今已经有所变化。记者昨日走访了我市多家连锁酒楼,没有发现哪家酒楼包厢有“最低消费”的规定,不过,各种“隐形最低消费”仍然存在。

  “很多企业都主动取消了最低消费,转走亲民路线,几乎都不用‘最低消费’这种背离行业发展趋势的管理方法。”牡丹国际大酒店的高管告诉记者,在牡丹,甚至连高星级酒店的服务费也不收。

  不过,在一些酒楼取消包厢最低消费规定的同时,一部分咖啡厅、小餐厅却仍然“端着架子”。

  “茶位费每位10元”、“本店人均消费18元”……记者留意到,一部分咖啡厅、小餐厅在菜单上贴有这样的消费提示。一位老板告诉记者:“这只是提醒消费者这里的大概消费金额,并非对消费者的消费金额进行量化。”一家咖啡厅的负责人则告诉记者,设置这样的提示主要是因为有一些不点任何饮品就坐下来“蹭网”的人。

  此外,各种隐形“最低消费”的手段也开始出现。中山路附近的一家高级“老字号”中餐厅,拒绝客人在点正餐以前点价格便宜的点心或者小菜,根据客人所点的菜安排包厢。如果客人人数少,或者点的菜比较少,服务人员就会以“没有包厢”来搪塞。

  (记者 沈彦彦)

【责任编辑:伊宁倩】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