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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落地房贷新政 还清首套房贷再贷算首套
2014-10-10 08:16:10  作者:周锡银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厦行6细则未提及利率优惠

  昨日,记者从相关渠道得到了一张关于厦门银行房贷新政正式落地的实施细则,调整后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共有6条细则,随后,记者向厦门银行福州分行求证,并得到证实,该细则确实是总行下发到各分行的文件,福州分行方面也有获悉。

  厦门银行房贷新政中的6条细则分别是:

  一、个人名下无房或1套房(已结清相应住房按揭贷款,可认定为首套),最高可贷七成(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及购房所在地的相关证明)。

  二、个人名下1套房(未结清相应住房按揭贷款),可认定为2套,最高可贷四成(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及购房所在地的相关证明)。

  三、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名下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已结清相应住房按揭贷款),最高可贷七成。

  四、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名下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其中1套住房按揭贷款未结清的,其他一次性付款或者已结清),可认定为2套,最高可贷四成。

  五、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名下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其中2套住房按揭贷款未结清的),最高可贷四成。

  六、取消外地户口原来要求提供的“个人完税证明或社保缴交凭证”。

  6细则中,并未提及利率优惠部分。对此,厦门银行福州分行相关人士表示,这些细则肯定会执行,只是福州分行会根据福州市场的具体情况,在房贷投放规模和利率方面,根据福州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细化,但不大可能会低于基准利率。相关的细化内容将在近期推出。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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