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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华蓝湾雅境小区居民交了开通费 温泉5年未开通
2012-03-07 22:01:12  作者:何海铭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一个小区获得了温泉使用权,他们公司会收取一笔温泉干管建设费(现在叫“温泉有偿使用费”),开发商原则上不该转嫁到业主身上。此后,只要小区入住率达到一定条件,开发商可以申请开通温泉。实华蓝湾雅境小区至今没有向市温泉供应公司申请开通温泉。

  由于温泉属于稀缺资源,目前民用这一块已经停止,就算商用也要经政府部门批准。

  律师:可追究股东责任

  记者拨打了12315反映此事,接线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规定,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工商部门不受理申诉,建议业主诉至法院。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思斌认为,开发商收了钱却不能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可以要求开放商退还款项。如果开发商公司主体已经不存在,业主根据工商部门登记和清算的相关情况,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

  (福州日报记者 何海铭 实习生 沈晓梅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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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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