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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疑藏传销团队 代理制不是传销似传销
2011-01-19 17:39:3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惊人相似的利益分配

  尽管各种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为却如同一辙: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而太平洋保险“朝阳支公司”各级代理人的利益分配,竟然与传销的这个特征有着惊人相似之处:经理可以从业务主任和业务员的销售及增员中获取不同利益;业务主任可以从业务员和见习业务员的销售及增员中获得类似利益;如果业务员增员达到一定数量,层级就可以上升到业务主任;而业务主任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层级也可以上升到业务经理。

  太平洋保险一代理人告诉世纪保网:我们进去后,公司就不停的鼓励我们增员,说增到4个代理人后,三个月内,不需要销售任何保单,我们就可以升为业务主任,并且可以享受到4500元的相关津贴。根据太平洋保险基本法2009版,如果每个代理人成功增员一人,并且该新进人员每月佣金达到1680元人民币,那么该代理人累积可以获得1287元人民币的收益。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增员成了很多保险公司的发展主题;更不难理解,在如此多代理人投诉的情况下,“朝阳支公司”总经理还被树为吉林省增员先进典型。

  保险代理制必须要改革

  中国的保险代理制,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的保险代理制,也肯定不是传销。至于太平洋保险“朝阳支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传销,需要由监管部门来进一步调查确定。但是中国保险行业的社会声誉之差,与现行的代理制度,恐怕很难脱得了干系。太平洋保险“辞职门“事件,不仅仅是媒体持续关注的热点,更应该成为保险公司持续关注的重点!

  一位保险代理公司总经理告诉权威保险投诉网站——世纪保网:“每到逢年过节,保险公司的属下没有一个拿着礼品来看望的,倒是其他方面的徒弟,都带着东西来看望。所以保险业很讲究晨操时唱《感恩的心》,感谢引导我们来这行业的人,但很多人,尤其是没有挣到钱就离开的人,往往很恨带他入行的人”。这位总经理继续强调:“我们每到过节时都要请属下吃饭,其实,应该是属下请我们才对。我们当初辅导他们时付出那么多。但保险业属下恨经理、恨主管的很多。这样的制度(指代理制度)让双方都很受伤害。”(记者 于传将 江浩)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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