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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疑藏传销团队 代理制不是传销似传销
2011-01-19 17:39:3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惊人相似的组织结构

  传销最大的组织特征是多层级构成的金字塔形状的组织结构。在中国,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并明确规定多层次直销就是传销。也就是说多层次的直销,在法律意义上就是传销。

  太平洋保险“辞职门”事件中,“朝阳支公司”所建立的销售架构,与传销的组织架构惊人相似,都为金字塔形状的多层级关系:督导张振满下面为6个业务经理,6个业务经理下面为63个业务主任,每个业务主任下面又有多个业务员和见习业务员,最高峰时候,团队总人数达到600人左右。最关键的是,每一层级的人,都可以从自己的下属,包括下属的下属所带来的业务或者增员中,获得直接或间接的收益。这样的团队,如果销售的不是保险,而是质次价高的保健品,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足以让相关部门认定为是传销组织。

  基本一样的增员导向

  在传销组织中,每一个人都必须极力“拉人头”,因为只有发展下线才能给自己带来收益。所以“拉人头”成为传销经营的主要特征之一。如果把“拉人头”换成更加文雅的说法,也许保险代理制度的“增员”最是恰如其分。

  太平洋保险“辞职门”事件当事人告诉世纪保网:我们被太平洋保险“朝阳支公司”,以做管理和做内勤的名义招聘进来后,除了简单的入司培训,基本上没有进行产品销售培训,只是不断的让我们去人才市场招聘人员。公司强调,只要招聘到4个业务员,我们就可以升为业务主任,能拿到更多的公司津贴。所以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公司下一子就发展到63个业务主任,团队规模达到600人左右,公司总经理更被太平洋保险吉林省公司树为增员典型。

  据权威保险投诉网站——世纪保网调查资料,在太平洋保险“朝阳支公司”要求代理人上保单,以参加公司所谓的搬家荣誉宴时,这些没有经过正规产品培训的员工,只能无奈的把保单卖给了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朋友。而把产品销售给自己,恰恰又是传销的主要特征。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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