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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记者视线:不要误读《劳动合同法》
2008-03-12 15:01:58  来源:人民网  【字号

  全国政协委员、玖龙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茵在2006年登上胡润百富榜成为内地首富时,没有引起质疑,但她今年关于《劳动合同法》的提案却引起很大的争议。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政府官员从不同角度谈了各自看法,并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尽快制定《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张茵委员提出的“大锅饭”问题是此次《劳动合同法》颁布后最明显的争议点。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顾也力表示,“目前的确有企业管理者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存在误区”。他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吃大锅饭养懒汉,“无固定期限”是希望长期留员工服务,让员工有归属感,与“铁饭碗”是两个概念。

  对于《劳动合同法》的质疑、甚至要求修改之声也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在3月9日的记者招待会上,民政部常务副部长李立国表示,对于《劳动合同法》的误读主要存在于三个方面: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于“增加用工成本,使企业无法生存”;“认为实施这部法律会影响投资环境和就业”。“目前《劳动合同法》实施还不足三个月,我觉得,它不是一个修改问题,而是一个要认真贯彻执行的问题。”

  来自新闻出版界的政协委员、雅昌(企业)集团董事长万捷对《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表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际上对我们影响并不大。”他告诉记者,雅昌在全国有2000名员工,已经有200多人在各自岗位工作10年以上了,雅昌还会给这部分员工发“金牌”以示感谢、激励。“这个规定也和"铁饭碗"没有必然联系。”万捷委员认为,“如果并不适合这份工作,没有人愿意在一个单位"耗"上10年,这对他本人也没什么好处。”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晓明也表示,《劳动合同法》对该厂没产生什么冲击,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员工千余人,一直把员工视为企业的生命线。5年前,该厂就给员工上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这五种保险,和每个员工都签订了劳动合同。

  此前曾有媒体称,《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东莞、深圳等地的工厂出现集体撤资,资金正向越南等地流失。对此,顾也力委员表示:“这些资金投资的都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值低,《劳动合同法》一出来,用工成本一高就受不了了。据统计,现在又进来一批企业,属于高科技、高产值的,这就是产业升级。《劳动合同法》在帮助珠三角完成产业升级!”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博士也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好处是“能促使经济转型,改变我们的经济增长方式”。

  专家的观点是否跟企业的观点一致呢?政协委员、浙江传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徐冠巨说:“我感觉到《劳动合同法》是非常必要的,我们作为企业,连对自己员工的尊重都做不到,这样的企业还能长久吗?”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红宇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解读:“一部新的法律出台,总是会影响利益各方,产生他们的一些共鸣和反应,这种反应都是正常的。不论是有人站出来,站在自身的立场上,提出要求取消无固定期限,或者做什么样的调整,我认为只要是合法的,都应该是正常的。我不认为《劳动合同法》有什么样的问题,因为一部大法是相对比较原则的,对于一部原则的大法,在实施中一定会遇到具体的问题。我认为经过调查研究最终出台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是非常重要的。”

  高晓明也表示,《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具有积极意义。一个企业必须承担合理的社会责任。这是企业竞争中的一种必备条件。“企业要靠人来做,一味地不规范用工,克扣员工工资,企业最终肯定生存不下去”。

  与此同时,企业家们也指出不少当前面临的困难。徐冠巨委员说:“我们国家比较大,情况也复杂,中小企业是绝大部分。《劳动合同法》能不能有一个缓冲?因为99%的中小企业也有难处。我认为就业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了就业,企业要关门,保障也就没有了。能不能用三五年时间,让他们有个过渡,反过来也是促进就业。”

  万捷委员表示,《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限制也非常严格,而每个行业有其不同的特点,比如新闻出版业,试用1个月并不能完全看出这个人是否在行业有发展潜质。他建议给企业一个过渡期、适应期。

  建议: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近日,高级经济师王静,《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资深编审柯锦华,高级工程师任远征,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皋玉凤,国家一级演员孙毓敏等5名政协委员上交提案,就《劳动合同法》有待完善之处、新法执行后误读引发的一些问题、如何执行等提出建议。

  该提案指出,目前用工单位、法律界人士、社会各界对劳动法解读不一,造成执行上的一些难题,也使得法律的执行打了折扣。为此建议尽早出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对一些引发矛盾、解释不清的地方明确界定。同时,加快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如《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待进一步完善与之配套;引导媒体正确宣传,防止片面、曲解的宣传和炒作。

  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宋北杉则建议,制定《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要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量大、利润空间小、承受市场波动能力弱等特点,不仅要充分体现我国基本国情,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扶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

  代表委员的建议在两会期间就得到了答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在3月9日答记者问时指出: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的劳动者和企业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这部法律;协助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和有关配套法规;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和劳动争议调解力度。

  与此同时,企业也在积极调整用工制度。全球最大的绿色生态新闻纸基地山东华泰集团正在积极做出用工制度调整。全国人大代表、该公司董事长李建华说:“我们的劳动力成本优势正在减弱,加快企业发展,必须尽快转变到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率上来。要靠信誉、科学管理、提升效率来获得利润”。他认为,目前条件下,企业应从三方面做出调整:一是强化内部挖潜,提高生产效率;二是把关堵漏,节省成本开支;三是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来源:人民网-中国新闻出版报)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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