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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两高报告民生司法关键词
2008-03-10 15:46:25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 3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分别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国家执行联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这些关键词印证着,我国司法机关在“依法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道路上,迈出“民生司法”的坚实步伐。

  国家执行联动——剑指“执行难”

  [报告]高法报告: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实现生效裁判所确认的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推动国家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当事人自行履行率比前五年提高3.63个百分点,强制执行案件1080万件,同比下降11.91%。

  [举措]人民法院一直探索有效解决“执行难”的途径。五年来,全国各级法院通过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改革和完善民事执行制度等,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国家执行联动机制应运而生。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正式运行,有关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与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及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信息管理形成联动机制,通过限制被执行人融资、出境、日常消费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点评]全国人大代表杨小平说,“执行难”问题,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国家执行联动机制逐渐形成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综合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在有效防范遏制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方面显示出威力,让“老赖”们寸步难行,维护了司法公正。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减轻群众“诉累”

  [报告]高法报告: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把诉讼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民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率达50.74%。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支持、维护、促进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建立和完善纠纷解决机制。

  [举措]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被确立为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重点改革项目。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的“促进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项目已于2007年启动。五年来,全国法院正确处理调解和裁判的关系,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机结合,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

  [点评]全国人大代表陈继延说,俗话讲“法不容情”,可是调解是集“法、理、情”于一身的司法制度,它能较好地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目前社会利益诉求趋于多元化,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包括诉讼的和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不同的矛盾用不同的方式去解决效果会更好。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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