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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万余人死于狗患 委员吁制定《狂犬病防治条例》
2008-03-11 16:17:49  来源:北京晚报  【字号

  2007年,全国因感染狂犬病死亡的人数达到3300多人,自2002年以来,我国因狂犬病死亡人数累计已达11540余人。这组数字让全国政协委员、宁波市政协主席王卓辉在本次大会上将关注点放在了“狗”的问题上。他建议,制定《狂犬病防治条例》,用10年左右的时间在我国消灭狂犬病。

  王卓辉委员说,除了因狂犬病死亡人数在增加外,我国狂犬病疫情波及的地区也迅速扩大,1996年全国只有98个区县发生狂犬病病例,而到了2007年,已经有23个省份、195个地市的910个区县出现狂犬病病例。我国狂犬病发病与死亡人数仅次于印度,列全球第二。

  根据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狂犬病是一种可以得到控制和最终消灭的疾病。王卓辉委员说,目前世界上已经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无狂犬病区。比如英国,议会授权警方加强监管,用5年时间消灭了狂犬病;日本从1950年起就将狂犬病流行作为社会问题,实施《狂犬病预防法》,经过六七年的努力也消灭了狂犬病;美国40%的家庭养狗,估计达到7300万条,因为制定了3部涉犬法律,把无照养犬等同于无照驾驶,基本上也未形成“犬患”。

  面对逝去的11540余生命和他们家庭的痛苦,王卓辉委员建议,制定《狂犬病防治条例》,明确并落实养犬者的责任,包括自觉申办犬证、注射疫苗、日常管护以及切实可行的处罚办法。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加强防治狂犬病的经费保障,比如说对农村居民所养的犬类实行低价免疫注射,对贫困地区农村犬伤病人实行免费注射狂犬病灭活疫苗。建立区县一级的跨部门联合机制,从区县到居委会,共同管理,形成信息公开制度,以区县为单位定期公布被犬咬伤人数和因狂犬病死亡人数,加强社会舆论监督。逐省份完成控制额消灭狂犬病的目标,对暴发狂犬病严重疫情的地区领导依法追究责任。王卓辉说:“我认为,依靠我国特有的政治优势、党和政府的超强社会组织动员能力,用10年左右的时间在我国消灭狂犬病是完全有可能的。”(记者孙颖)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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