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政务
非法受贿115.1万元 连江住建局原副局长获刑8年
2014-11-26 07:38:21  作者: 陈敏灵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15.1万元

  连江住建局原副局长获刑8年

  福州新闻网11月26日讯记者昨日获悉,连江县住建局原副局长何维康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15.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近日,连江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何维康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经查,2004年7月至2014年春节期间,何维康利用分管村建站和规划科,负责连江县规划审批管理及部分市政项目包片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对福建中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9家地产公司及工程施工方在项目规划、施工验收等环节予以关照,并帮助协调包片项目在施工中遇到的困难等,共计收受115.1万元。

  (福州日报记者陈敏灵通讯员吴晓敏连丽)

【责任编辑:朱红杰】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